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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评估持续多久
本科评估持续1到2个月。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本科评估每5年进行一轮,时间持续1到2个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制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要求获得学位授权满5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本科评估就是所谓教育部对本科学校的水平检测。

本科教学评估几年评一次?
每五年评估一次。
中新网10月19日电 中央电视台报道,教育部今天在北京开始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进行全面评估,计划用五年时间对1998年扩招后的全国1270所高校本科教育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今天,由14位教授组成的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进住北京化工大学,他们将用一周的时间对该校教学硬件设施和师资教学水平进行全面评估。
教育部高教司评估处处长朱洪涛说,扩招实现以后,高等教育整体质量是在不断提高,但是一部分学校还是存在师资队伍的不足,教学条件的全面紧张,包括教育方面的经费长期投入不足,因此教育质量还存在潜在因素的影响。
扩展资料:
评估程序及任务
1、学校自评
学校根据本办法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有计划地开展自评活动,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分析成因、提出对策,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并完善校内教学质量保障制度,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在自评的基础上形成《学校自评报告》
2、专家进校评估
教育部评估中心组建专家组赴学校进行现场考察评估。专家组在审核《学校自评报告》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深入访谈、现场听课、查阅材料、考察座谈等形式,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形成《专家组评估报告》并给出评估结论建议。
3、结论审议与发布
专家委员会审议评估专家组进校考察结论建议,并作出评估结论。合格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教育部评估中心根据专家委员会审议结果,正式发布评估结论。
4、结论使用
“通过”的学校,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将作为审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暂缓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2年,“不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3年。在整改期间,对结论为“暂缓通过”和“不通过”的学校,将采取限制或减少招生数量、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等限制措施。
整改期满后由学校提出重新接受评估的申请。重新评估获得通过的学校,可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仍未通过的学校,将认定为教育教学质量低下,依据有关法律给予相应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新闻网-教育部开始对扩招后的高校本科教学全面评估
视康教育

教育部什么时候会对大学进行评估?
视康教育(https://www.fwushikan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教育部什么时候会对大学进行评估?的相关内容。
教育部每隔几年就会对大学的资格进行评估,各个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评估通过 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学校,就属于经过本专业教育评估。
在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可以查询。
中国高等教育评估情况
1985年,国家教委颁布《关于开展高等工程教育评估研究和试点工作的通知》,一些省市开始启动高校办学水平、专业、课程的评估试点工作。
1990年,国家教委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就高教评估性质、目的、任务、指导思想、基本形式等做了明确规定,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高等教育评估的法规。
1994年初,国家教委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对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进行评估。从发展过程来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相继经历了三种形式:合格评估、优秀评估和随机性水平评估。合格评估开始于1994年,这种评估方式主要用于1976年以后新建的、本科教育历史较短的、基础比较薄弱的学校,目的是使这类学校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的办学水平和质量标准,并帮助这类学校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学管理水平,被评学校由国家教委指定。优秀评估开始于1996年,主要用于100所左右本科教育历史较长、基础较好、工作水平较高的学校,主要目的是促进这类学校深化改革和办出特色,被评学校由国家教委根据学校申请确定。随机性水平评估开始于1999年,主要是针对介于上述两类学校之间的普通院校,被评学校由教育部(1998年,国家教委改名为教育部)随机抽取。
2002年,教育部将合格评估、优秀评估和随机性水平评估三种方案合并为一个方案,即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种。截至2004年底,使用该方案共评估了116所普通高等学校。
2003年,教育部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实行“五年一轮”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制度。
2003年,教育部针对高职高专院校制订了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开始对26所高职高专院校进行试点评估。2004年开始,教育部决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负责对本地区高职高专院校进行评估。教育部制订评估方案,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教育部定期抽查各省的评估结论。截至2004年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共评估院校107所。
2004年8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正式成立。建立五年一轮的评估制度及成立评估中心标志着中国高等教育的教学评估工作开始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和专业化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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